二、题型说明:
职业 | 科目 | 题型 | 数量 | 分值 | 合格标准 | 考核时间 | 成绩有效期 | 备注 |
健康管理师三级 | 理论知识 | 单选题 | 50 | 每题1分 | 100分满分 60分合格 |
90分钟 | 考试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 | 集中考核 |
判断题 | 30 | |||||||
多选题 | 20 |
鉴定范围 | ||||||
一级条目 | 二级条目 | 三级条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权重 |
A | 基本要求 | A | 职业道德 | A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 10 |
B | 职业守则 | |||||
C | 礼仪和礼貌语言知识 | |||||
B | 基础知识 | D | 健康管理基本知识 | 65 | ||
E | 健康保险的相关知识 | |||||
F | 医学基础知识 | |||||
G | 其他相关知识 | |||||
H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
B | 相关知识 | C | 健康监测 | I | 信息收集 | 10 |
J | 信息管理 | |||||
D | 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 | K | 风险识别 | 5 | ||
L | 风险分析 | |||||
E | 健康指导 | M | 跟踪随访 | 5 | ||
N | 健康教育 | |||||
F | 健康危险因素干预 | O | 实施干预方案 | 5 | ||
P | 监测干预效果 |
【注】考试场次和场地由考试系统随机分配,严格按照深圳市防疫要求执行考试计划,考生的考试信息以最新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纪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及批评教育。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且不按规定放置的;
2.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3.有交头接耳、东张西望等异常动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1.不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号入座应试的;
2有旁窥、互打暗号、交流答案等行为的;
3.以任何形式携带、夹带或抄摘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的;
4.接传答卷(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5.在考试过程中携带移动电话等带储存或通讯功能的工具的;
6.准考证上有任何标记或其他文字、图形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成绩及考试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提请有关单位处理或处分。
1. 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2. 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
3. 威胁、贿赂、公然侮辱、诽谤或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4. 伪造证件、证明等报考资料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5. 由他人代考(替考)及代(替)他人考试的;
6. 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
7.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的。
五、考生必须携带物品及要求:
1.48小时内核酸证明(电子版,当天显示)
2.个人健康码(须为绿码,当天显示)
3.个人健康承诺书(纸质版,须符合深圳市防疫要求)
4.个人行程卡(须不带星及不在深圳市划定的防范区域,当天显示)
5.身份证原件
6.准考证(纸质版)
7.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品
温馨提示:
1.考生必须有48小时内核酸证明,个人行程卡不带星、不在深圳市划定的防范区域,身体状况须符合深圳市防疫要求,否则无法进入考区,视为缺考。
2.请考生绿色出行,外来车辆不能进入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