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发布《关于2021年4月18日考评认定工作的延期通知》,原定于4月18日组织的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因故延期举行,并要求各相关机构及考生根据(冀职鉴字〔2021〕7号)文通知要求补充报考材料。涉及依工作年限申报的请按要求提供社保信息,考生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意见处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2021年4月18日考评认定工作的延期通知

健康管理服务业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及考生:

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职鉴字〔2021〕7号)要求,经协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4月18日组织的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评认定工作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及考生严格按照(冀职鉴字〔2021〕7号)通知要求,认真补充相关备案材料。

附: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服务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二0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EZz4W8wNH-CvKxW7tgM-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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