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4月18日考评认定工作的延期通知
健康管理服务业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及考生:
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职鉴字〔2021〕7号)要求,经协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4月18日组织的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评认定工作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及考生严格按照(冀职鉴字〔2021〕7号)通知要求,认真补充相关备案材料。
附: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服务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二0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EZz4W8wNH-CvKxW7tgM-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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