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健康管理师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对于取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对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予以适当倾斜,初级(五级)标准为1300元,中级(四级)标准为1950元,高级(三级)标准为2600元。

吉林省补贴标准依据:《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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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9﹞50号

吉林省补贴申领方式,以下是《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原文:

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向省社保局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登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

  2.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也可以携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到省社保局办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3.集中申请。对于一次性申请人数较多的企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代为收集好相关材料,集中向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省直行业单位向省社保局申请)进行申请。

  (二)审核程序

  1.受理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核。

  (1)申请人参保信息真实、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通过吉林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管理系统及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核查(http://zscx.osta.org.cn/)。

  2.网上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其官方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4.审核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异议,要会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取消申请人的补贴发放资格;对补贴发放后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要责令经办机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2021年吉林省健康管理师补贴标准政策参考,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吉林省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