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北京,新疆延期到明年考试,其他考区目前已经发布相关考试要求,关于2020年健康管理师准考证打印,大部分地区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大都在“考前一周”,不同地区或有些许差别,请所有考生在各地区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准考证,建议考生可以多打印两份准考证,以免丢失影响考试,同时可保留“准考证电子版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关于健康管理师准考证打印的相关问题,以及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学学网做了如下汇总,请所有2020年的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所在地区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准考证打印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

考生可于10月15-2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考生入口”栏,点击“准考证打印”。

二、准考证打印流程

打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点击横向导航栏“人才评价”,在左侧的“考生入口”栏,点击“准考证打印/查询”,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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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记得检查自己的报名信息是否正确。
2、准考证多打印几张,以免考前丢失或损坏。
3、为确保正常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安装PDF阅读软件;
4、下载准考证PDF格式文件前须关闭迅雷等下载工具;

四、考试特别提醒

1、考生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请考生根据各自准考证考场信息,提前规划好行程。
3、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务必于8:00以前到达考场最佳,以免耽误考试。
4、健康管理师理论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共用题干题。健康管理师技能操作考试只能按顺序答题,不能返回。


北京市

北京卫生人才网,发布《关于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北京地区择期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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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93号)精神和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北京地区拟于2021年择期完成本年度健康管理师等工种鉴定工作,考生范围限北京户籍或在京工作人员,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为了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请各机构协助做好通知和咨询工作。联系电话:83366909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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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疫情防控要求
 
湖南省

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发布《湖南考区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健康管理师考试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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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根据国家和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管理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左右(中国卫生人才网)。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考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与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必须签署并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凡未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

三、进入考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个人健康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为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入场前扫码并截图当天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场后主动将《个人健康承诺书》交所在试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的考生,须持有考前7天内定点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开考时有发热(体温≥37.3℃)或有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之一且未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查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场、试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试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人员的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九、考生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餐馆就餐,错峰就餐,避免扎堆、面对面就餐,就餐时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不得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应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贵州省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贵州省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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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 利益,现就落实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4日前一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考生入口”栏,点击“准考证打印/查询”按钮进入准考证打印专区。在准考证打印成功后请根据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熟悉考场环境,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防护物资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场。

二、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 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三、对考前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期间考生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等防护物资,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前与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五、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七、减少陪同人员,考生亲朋好友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考场不提供午餐,请自备饮用水,中餐到考场外自行解决。

八、进入考场前,所有考生必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查验身份证及准考证

九、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黔考生,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我省后14天内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还须提供“到达我省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材料。

十、扫码显示异常和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考场医务人员或疾控人员的安排。

十一、考生在考场须配合监考人员签订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

十二、如各考点所在市(州)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在遵守本须知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服从考点的具体安排。

 
广东省

各鉴定站须按照我中心下发的《关于下发2020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粤医学2020]22号)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根据广东考区最新要求,2020年广东考区健康管理师考试考生必须从考前14天起直到考试结束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状况申报,请一定要每天进行申报,以免影响到考试!

“粤康码”申报流程图如下,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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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鉴定站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根据广西考区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预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疫情防控标准,细化考点考场防疫措施,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的安排,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配合考场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广西健康码”等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前自我体温测量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南宁市考点,并及时进行枝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进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从境外(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来的考生需提前15天以上入境,并出示解除集中隔离(含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的考生需在考前14天与考点取得联系,在考点的指导下做好行程安排。

四、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通过检测通道时,体温低于37.3C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如测量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五、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七、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根据相关防控要求确定继续参加考试或暂停考试。

八、考试结束后请考生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南宁市考点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2613961、5766661。

 
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办要求,考试当天请携带2020年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试当天建议考生公交出行,以免因道路交通管制或无法停车等问题耽误考试。考生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每场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安排好出行时间。

3、请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交由考场监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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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根据山西相关公告要求,普思顿教育整理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安排,请山西地区考生注意!

为做好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检测体温,提交彩色打印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承诺书,考前近3日内有发热者尽可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规定执行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及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卫生。

(二)温馨提示

1、考试前14天内,考生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2、异地考试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3、考生要根据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
 

天津市


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天津考区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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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天津市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1、天津市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考试。

第一批次:10月24、25日
第二批次:10月31日、11月1日
第三批次:11月7、8日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考。

2、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3、须自备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考试全程佩戴。参加机考的考生还需自备一次性乳胶手套

4、即日起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下载《天津考区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

5、考前14日须进行天津健康码注册,持有“绿码”方可参加考试。天津健康码显示异常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022-88908890查询),并联系所在报名点,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6、考前14日内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如出现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病症的,应及时就医,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7、考前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并联系我中心,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8、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天津“健康码”、提交填好的“安全考试承诺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如出现体温≥37.3℃,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有序进入、离开考场,两人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9、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10、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有关考试健康要求如有调整,以我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重庆市

重庆市卫健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发布《健康管理师、助听器验配师2020年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10月16-2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考生入口”栏,点击“准考证打印”。

二、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前请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才能参加考试。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入场时须佩戴口罩、提交“健康承诺书”、本人考试当天“渝康码”。渝康码为绿码、无发热(体温<37.3℃)、无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考场。

5、考生请自行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物品,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离。

6、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试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醒

1、考生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请考生根据各自准考证考场信息,提前规划好行程。

3、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务必于8:00以前到达考场最佳,以免耽误考试。

4、健康管理师理论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共用题干题。健康管理师技能操作考试只能按顺序答题,不能返回。

 
河北省

各鉴定站、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属地疫情期间的防疫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健康宣传。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正确使用健康码(从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码”设置)。

1、考试当日考生须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咳嗽、腹泻等),并提交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3、“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省级服务热线“12345”进行查询),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4、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各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但是在进场验证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各鉴定站可在省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疫防控要求,制定本地考试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落实当地的防疫要求。

7、如因疫情原因,防疫要求有变,中心会及时通知考生。

补充说明:健康管理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一周,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辽宁省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布《2020年辽宁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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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在考试当天,凭新冠肺炎“防疫信息绿码”完成健康查验、并持签字完整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进入考场

2、考生从考前14天至考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每日自行测量体温,高于37.3℃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且考试当天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3、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及诊断证明。

4、从境外回来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5、考生进入考室前及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随时做好手部卫生,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防疫信息绿码。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暂停参加考试

6、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

8、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20年山东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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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确保我市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安全、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山东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考生考前须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

一、考前监测

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考前一天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二、考试期间

考生进入考场前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上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自行准备未开封的一次性乳胶手套(一场次一副)。对于口腔修复工和助听器验配师实操考核项目,考生需自行准备未开封的一次性乳胶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并全程佩戴,做好防护措施。

三、交通出行防护

考生须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出行期间要备齐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佩戴一次性手套,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场的,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纳入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3)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②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③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满14天但未满28天,无近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者。

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报,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扎堆不聚集,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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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一、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三、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五、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七、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八、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十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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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发布《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四川考区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10月15日-11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关注各报名考点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对本次考试的具体要求。考点发布通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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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考试当日须携带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场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区,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但无相关核算检测证明,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市

上海卫生人才网发布《健康管理师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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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师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起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21wecan.com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前1小时到达考场


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现就考生做如下提醒:

一、考前

(一)考生须提前完成“随申码”注册,并在上海市卫生人才网填报《2020年上海考区考试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评估结果均显示正常(绿码)。

(二)考前14天起,考生不要离沪。体温异常、“随申码”黄码、《承诺书》非绿码,或从中风险地区返沪考生,需提供距考试当天7天内核酸、抗体双检测合格报告参加考试。

(三)“随申码”为红码,或从高风险地区返沪考生未满14天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和手套

请考生考前认真核对“随申码”、《承诺书》以及体温情况,如有异常提前就医,做好核酸、抗体检测等考前准备。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入校时须出示“随申码”和《承诺书》评估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考生在进考场前,须按考场规则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考务人员验证。

(二)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除因考试需要,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三)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

(四)考生全程须佩戴手套,手部消毒后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三、考试后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内蒙古考区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试前1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防疫行程卡里完成行程码查询,并自行彩印“双码”查询结果。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请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自行携带打印并签字的健康承诺书及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行程码。

3、请考生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按要求完成疫检、测温登记、安检后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试室。

4、禁止将纸、笔、手机、手表、智能手环、钥匙、考试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试室。

 
福建省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福建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一、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与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考生可于10月16-2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考生入口”栏进行准考证打印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试室。无准考证、无有效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试室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验。

(二)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涂改用品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能交卷离场。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试室安静。试室内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互打手势、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严禁冒名替考。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考生遇有考试机异常或其他机器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总时间不会受到影响。

(六)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试室,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试室附近逗留、评论。

(七)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如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

根据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我们将制定本次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公告。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本网站本栏目,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准备工作。

 
河南省

河南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结合我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实际,针对考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严格考前准备

(一)考生在考前要签订《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备查。并有下列情形的,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1.近一月内有出境史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的;

2.近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

4.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确需参加考试的,需在考前7天内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及抗体(IgG、IgM)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与。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候考和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并进入考场前进行手部消毒。

(三)考生应遵守考试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自觉填写《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二、加强考中管理

(一)考务人员应监督所有考生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注意手部消毒和卫生。考生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二)候考和考中如出现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应在当地疾控专业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隔离观察场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处理。

(三)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要经留置观察,仍未达标的,应在疾控专业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隔离试室考试。

(四)候考和考后,考生应按照指示路径存取包、撤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五)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考试中,考生在操作前需进行手部消毒并戴手套;考生需佩戴面屏或护目镜进行操作。

三、妥善考后处置

在隔离试室考试的发热考生,考后应按照指定路径在疾控专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考场,并直接到当地指定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抗体(IgG、IgM)检测。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报告上报考点考办,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部分地区未发布“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鉴定疫情防控要求”,但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健康管理师技术资格考试平稳有序组织,学学网提醒所有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注意事项:

●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入场时须佩戴口罩、提交“健康承诺书”、本人考试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体温<37.3℃)、无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考场。

● 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消毒湿巾等防护物品

● 及时了解考区、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务必注意当地规定的证明有效时间。

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符合健康要求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离。

● 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试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